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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代表行使民主权利 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

2006-01-26 17:27 来源: 当涂县人大常委会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日臻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日益加强,代表活动日趋活跃。但如何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增强代表活动效果,仍将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我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具体实践,谈几点看法和意见。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促进代表工作规范化。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联系代表,更好地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我县人大常委会着重做了以下工作:①健全联系网络。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所在区域和单位分布情况,将市人大代表划分为4个代表小组,县人大代表划分为16个代表小组,每个小组推选出代表意识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任正、副小组长,并配备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任联络员,负责代表小组日常活动;②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设立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充实了工委成员,专门协助常委会开展人事、代表、选举工作;③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了《代表联系办法》、《代表视察办法》、《代表评议办法》、《代表工作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制度来规范代表工作;④设立“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活动日”。常委会确定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为主任接待代表日,各位副主任轮流接待代表、群众来访。各代表小组也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本组代表活动日,并在乡镇、县直单位设立代表活动室,对代表每次活动,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成效。此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辖区内的代表小组实行分工联系,包片负责,参与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通过制定和完善制度,使代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加强了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丰富了代表的活动内容,促进了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组织学习,提高素质,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代表法》,离不开高素质的代表队伍。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提高代表素质,狠抓了代表学习工作。首先,号召代表学习政治。要求基层代表小组利用“代表活动日”组织代表学习。通过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提高代表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代表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做好代表工作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代表人民参政议政和为社会服务的职能意识。其次,督促代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人大代表的知识水平高低、学识范围大小,直接关系着代表的观察能力、判断能力和思维能力。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从培养人大代表敏锐的观察力、深刻的剖析力、准确的判断力着手,经常深入基层,走访乡镇、村及代表工作单位,加强与基层组织和单位负责同志的交流,要求他们为代表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号召代表自觉学、主动学。鼓励代表参加专业进修,对运用科技知识为民办实事的典型,建议政府予以表彰,并通过电视台《今日代表》栏目加以宣传。其三,组织代表学习法律知识。一是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分片、分期举办代表培训班,组织代表集中学习一些人大“当家法”,如《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同时规定各代表小组在“活动日”必须集中学法,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考核;二是常委会每年为代表订阅《人民民主报》(2005年停刊)、《江淮法治》、《中国人大》等报刊,供代表阅览,扩展代表视野,拓宽代表知识面。三是组织代表参加人大工作座谈会和依法履职的经验交流等活动。重点对《刑法》、《民法》、《诉讼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渔业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计划生育法》、《动物防疫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情况进行交流与学习。通过学习,增强代表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三、围绕中心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职能作用。
  代表工作虽然内容多,涉及面广,但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一个,就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拓宽联系渠道,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每一位人大代表责无旁贷的职责。县人大常委会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做到:①代表小组活动时,注意了解经济建设工作情况;②代表走访选民时,注意收集群众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③常委会和政府在接待和处理代表来信来访时,注意听取他们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④常委会利用《人大工作》、《常委会工作会报》等宣传载体,及时将人大调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刊发,以便代表知情知政,并通过代表向群众宣传,加强公仆与主人的联系。
  (二)组织代表参与政务活动,发挥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为了让代表更广泛地参政议政,县人大常委会有计划地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让他们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直接参与有关议题的审议,高度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听取“一府两院”涉及全局性问题的重要报告,需要做出决定、决议时,要求报告单位在会前报常委会,常委会组织相关工作委员会成员走访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小组讨论会,针对报告内容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必要时还要求代表带着问题深入群众,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反映、意愿和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整理、汇总,从而为常委会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做好准备。
  (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①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先后组织代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发展、非煤矿山整治等情况进行视察。此外,还对县政府新建、扩建的行政大楼、当高大桥、围乌公路、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在上马前、施工中、完工后分别进行视察和检查。通过视察、检查活动,使代表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②围绕常委会的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研。为了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适时准确,县人大常委会在决策前,围绕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引导代表想大事,议大事,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③围绕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在每年下半年,对县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并要求政府在下次人代会上就办理情况专题报告,由代表进行审议,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为代表行使职权、监督政府工作创造条件。此外,根据群众普遍关注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级财务管理、农资市场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农村饮用水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开展了视察和检查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县政府有关工作的专题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增强视察和检查实效。④围绕“一府两院”执法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有计划地安排和组织代表对《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计划生育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动物防疫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并撰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视察报告,抄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公、检、法、司”部门的执法情况,结合人民群众和广大代表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组织代表对重点案件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有效地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公正。
  (四)充分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县、乡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他们的一言一行,在群众中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将会影响和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石桥镇人大通过在代表中组织开展 “三带头,五个一”活动(即: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协助政府推进工作,带头脱贫致富;联系一次选民,学习一项农业新技术,帮扶一户贫困户,办好一件实事,向政府提一条建议),进一步密切了代表和群众联系,推动了各项工作。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广电局联合开办了《今日代表》栏目,利用该栏目对全县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现新时期的代表风采,利用代表的模范和表率作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情。
  四、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努力解决代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代表工作中,虽摸索出一些有效的做法,但还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尚存在一些实际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认真加以解决。①认识问题。有些单位或部门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往往有这样一种倾向,表面上重视,实际上忽视。认为代表工作弹性大,没有硬指标,可松可紧。代表涉及面宽,不易组织,活动开展难度大。要根本解决认识问题,只有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法》的学习和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②素质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以来,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与发展,代表素质、代表意识普遍有所提高,但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还需一个过程。一般说来,县级人大代表素质高于乡(镇)人大代表。但从总体上来看,有的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比较低,有的虽有参政议政的热情和积极性,但受工作性质的局限和文化水平的制约,在审议报告、文件和参加视察、检查时提不出什么有价值的建议。因而,提高代表素质,仍是今后人大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尤其在推荐选举代表候选人时要高度重视,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代表选举产生后,仍需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③活动问题。对代表虽划分了代表小组,定了制度,但活动开展很不平衡,一般说,基层活动比较正常,越到上面,活动越难以开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面代表涉及面宽,难召集;二是上面领导身份代表多,工作“忙”,不易召集;三是经费困难,承办单位不乐意召集。实践证明,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是搞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关键。而分散持证视察等方式一般不易开展,效果也不是太好。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集中精力进一步抓好代表小组活动,发挥小组活动的积极作用。④机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人事代表选举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较为繁重。因人员少,工作应接不过来。有时开展工作,临时从办公室或其他工委抽调人员协助。再加上制度不完善,工作不适应,使代表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充实代表联络队伍,完善各种制度,把代表联络工作放在一个重要位置上,才能使代表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⑤经费问题。代表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也是影响代表工作(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客观上讲,因地方财力有限,往往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克斤扣两”,甚至不列入财政预算,根本就没有代表经费,这直接影响了代表活动的开展。从主观上讲,还是对代表工作认识不足,人大常委会自身也有责任,监督不到位。因为《代表法》对代表活动经费明确规定要列入财政预算,而政府财政预算又是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所以,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督促政府把代表活动经费足额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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